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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被重判台湾司法史上首例 曾对酒醉女性非常态性侵(图)

http://www.shcaoan.com 中华娱乐网 2014-9-3

 李宗瑞被重判台湾司法史上首例 曾对酒醉女性非常态性侵(图)

李宗瑞在聆听判决后,神情落寞由法警戒护还押

李宗瑞偷拍、性侵女子案,一审认定他对九名女子乘机性交或未遂,判刑十八年半,至于对十五名女子偷拍部分可易科罚金。案经台湾高等法院一年审理,合议庭痛批李宗瑞胆大妄为、罪责深重,认定他对十四名女子乘机性交、强制性交或未遂,且偷拍十九人性爱过程,加重判刑共七十九年七月,应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上限的30年,这也是台湾司法史上对性侵暨偷拍案的首见重判。

台湾高院判决指出,李宗瑞和被害女子都有某种程度交情,连前女性友人的姐姐也难逃。李宗瑞趁酒醉时“扛尸”回家性侵,严重侵害女性,造成身心巨创,尤其网络发达时代,李宗瑞应可预见偷拍光碟有外流疑虑,恶性更显重大,故对他重判。

已收押满两年的李宗瑞,减重约十公斤,昨戴手铐出庭聆判,坐在被告席,双手搓揉,略显紧张。听到法官宣判重刑,整个人愣住,表情从惊呆转为落寞,还押看守所时眼眶泛红,非常沮丧。李宗瑞透过律师邹志鸿表示会上诉。邹志鸿指出,李宗瑞的父母得知判决结果“错愕又意外”,表示难以接受,会声请具保停押。

李宗瑞犯下的性侵恶行,除有多位被害人在侦查庭、法庭激动落泪控述,还有人哭诉“毁了我一生”。然而李宗瑞始终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认为“只是一夜情”、“台湾夜店文化就是如此”。让他十分后悔的只是“拍下那些画面”。言下之意,似乎只有懊恼“为什么要留下证据呢?”

高院指出,多位被害人知悉遭李宗瑞性侵,整天担心害怕、夜不成眠,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李宗瑞把一切都当成玩乐、把女性当成玩物。曾对一名女性友人性侵、拍下两人性爱过程后,第二天就将偷拍过程透过手机传给这名女子,以致合议庭忍不住痛斥他“胆大妄为,心态可议”。

除此之外,判决指出,李宗瑞还对一位酒醉被害人以“非常态”方式性交,严重贬损她的人格。据指出,李宗瑞是以肛交方式性侵被害人,但法官不证实。

高院也认为,社会上发生多起性爱光碟外流事件,李宗瑞性侵多位被害人,亦预先录下性交等过程,不仅严重侵害隐私权,李宗瑞在偷拍时,应可预见窃录档案有外流风险,一旦外流就会造成被害人无法抹灭的伤害,危害甚大,应予非难。

高院因此认为,李宗瑞未坦承犯罪,也未与被害人和解,因此重判。民事赔偿部份,高院审酌被害人被性侵次数、造成身心痛苦、被拍摄时间长短,判决应赔偿17人,其中有6位超过200万元,最高为255万元,法界认为金额高于一般行情,具指标作用。

李宗瑞昨被高等法院重判30年,现代妇女基金会常务董事也是被害人委托律师之一的赖芳玉表示,这个判决终于可以打破女性被歧视的迷思,不但从重量刑,还把被害者不知情、无法抗拒、抵抗未果等情况纳入考量,推翻一审判决,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赖芳玉说,社会已经弥漫污名化的气氛,部分民众将与李宗瑞有往来的被害者认定是自找的,但这些被害者有的不知道被害,有的是作证时才发现自己是光碟主角,所以这次判决,证实她们真的是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

赖芳玉表示,高院这次判决并未针对光碟内各被害人做切割,而采一致性认定,整体看到被害者在这案件是不能抗拒,这些对被害人而言是值得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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