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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诗昆激动  对指控感失望(图)

http://www.shcaoan.com 中华娱乐网 2010-6-12
刘诗昆激动  对指控感失望(图)

 左起:黎小田、孙颖、刘诗昆、侯小媛和余安安。

 音乐大师刘诗昆将于本月13日假红馆举行《殿堂巨星音乐演唱会──刘诗昆与他的朋友们》,不过演唱会前夕却闹出侵权风波,台湾财团法人邓丽君文教基金会及邓丽君的家人指刘诗昆未获授权举办“纪念邓丽君大型音乐会”,要求刘诗昆立即结束相关活动,刘诗昆昨日激动回应指控,强调演唱会的名称没有任何一个字眼提到邓丽君。

 刘诗昆、孙颖、余安安、黎小田和“2010 寻找邓丽君大赛”冠军侯小媛昨日在红馆为演唱会彩排,今次演唱会除了请来俄罗斯爱乐乐团伴奏外,刘诗昆不少好友包括谢安琪、苏永康伍思凯费玉清都会上台表演,星光熠熠。讲到被指侵权一事,刘诗昆显得十分激动,他称这件事本身很简单,不应该引起任何争议和风波,因此发生此事时都觉得很惊奇及失望,他强调是次的演唱会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涉及邓丽君侵权的地方,他说:“演唱会名称部分和邓丽君无关,今次不是叫邓丽君演唱会,演唱会入面只有一个环节唱邓丽君唱过的歌,是表演邓丽君曾经唱过的歌,并非由她作曲作词的歌!”

怀念邓丽君不是好事吗

 刘诗昆续称歌曲版权不属于基金会或其家人,是属于唱片公司、作曲和填词人,并说会将版权费交给“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让他们再交给版权者,演唱会亦会如期举行。刘诗昆又愈说愈激动,他面红耳热地说:“有两点我要强调,第一,我们不会在演唱会上播出邓丽君的歌声;第二,我们不会放出邓丽君的单人肖像,所以这个指控令我觉得很失望,邓丽君是我的好朋友,假如举行演唱会会令更多人怀念她不是好事吗?能够发扬她的艺术成就不是好事吗?我又没有侵权,为什么要阻止?”

澄清没侵权免观众误会

 问到他有没有收到基金会发出的律师信?刘诗昆表示没有收过任何律师信,又说从报刊得知有律师表示可向他发禁制令,他冷冷地说:“我不知是不是有律师想博出位,香港是法治社会,我相信香港的法庭会依法办事,我没有侵权又如何向我发禁制令?我本来都不想回应太多,觉得没有必要和价值,但为免观众有误会才说。”

 另外,余安安在演唱会上会献唱《胭脂扣》,笑言现在经常练习,希望到时不会忘记歌词,又事先为自己留后路,笑指自己不是职业歌手,假如走音都情有可原,希望大家不要要求太高。讲到刘诗昆被指侵权?余安安称有看过报道,但自己只是表演嘉宾,不会理会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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