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地明星 > 正文

孙楠告前妻争子女抚养权 律师:他的胜算非常低

http://www.shcaoan.com 中华娱乐网 2010-12-2

孙楠告前妻争子女抚养权 律师:他的胜算非常低

孙楠和买红妹

信息时报 俗话说“家事如天”,在家事面前,光鲜靓丽的明星们也容易失去光彩。此前,贾静雯孙志浩争女儿,弄得人尽皆知。现在,同样的戏码又将在孙楠与买红妹身上上演。日前,歌手孙楠将前妻买红妹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归自己所有,北京朝阳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孙楠与前妻买红妹“争子”纠纷曝光后,关于“孙楠夺子”、“争取抚养权是处心积虑的阴谋”等传闻传得满天飞。虽然,双方当事人孙楠与买红妹都没有出面回应,而是由他们的身边人出面。先是孙楠的经纪人罗嘉慧强调:“孙楠绝对不是要从妈妈身边抢走两个孩子,而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作为父亲的探视权和抚养权。”昨日,一位声称与买红妹是发小、同时与孙楠关系非常的知情者站出来,反驳5个月不让见孩子、3个月拍戏不回家等说法。最后,她还表示:“现在买红妹谁的电话也不接,她也不愿意提起这些事,她说她不会找律师,到了法庭上,她会自己为自己声讨,让法官评评理。”昨日,信息时报记者也采访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大民,分析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他认为孙楠胜算的可能性非常低。

律师观点

孙楠胜算不大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杨律师表示,“假如单纯是几次不能实现,这很难说是探视权得不到实现。假如说长期都见不到,这才会涉及失去探视权。这当中最难的是举证。”

据悉,孙楠和买红妹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是有书面协议的,并且根据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上述协议也在民政部门进行了备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杨律师认为,假如孙楠要求行使对于儿子的抚养权,就必须要求撤销或者变更此前的有关子女抚养的书面协议。而要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就必须举证证明原协议本身存在不合法问题,或者举证证明出现了买红妹不适宜继续抚养儿子的重大事项。杨律师说:“现在对抚养权的争取,我觉得胜算很低。这个抚养权已经判给买红妹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了,现在假如买红妹有虐待孩子,或者是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影响孩子成长的因素在里面的话,个人认为,孙楠才有权把孩子的抚养权争夺回来,否则孙楠无法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原协议。”

(《信息时报》)

声明:中华娱乐网刊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版权归作者所有,更多同类文章敬请浏览:内地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