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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查假唱:两年2次受罚将吊销演出许可证

http://www.shcaoan.com 中华娱乐网 2010-6-29

昨天,文化部发布《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处假唱假演奏长效机制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在此前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了查处力度,规定演出单位或个人,2年内2次因假唱、假演奏受到文化行政部门处罚,将被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通知将假唱、假演奏界定为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同时将组台演出、庆典演出和电视文艺节目演播厅外录制演出等易发生假唱、假演奏的现场演出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要求对可能发生假唱、假演奏行为的演出活动进行全程录像、音频监听和录音等现场记录,以便解决假唱、假演奏依法惩处的难点——证据提供。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持执法证件对现场演出活动进行监管,演出举办单位如不配合将被处罚。

在查处方面,通知规定,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个体演员2年内2次因假唱、假演奏受到文化行政部门处罚的,应吊销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撤销其演出场所备案证明,个体演员将被吊销资质证明。同时,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的人员和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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