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台语歌曲创作家张锦华,6年前将王识贤唱红的《双人枕头》等9首歌曲版权,卖给伴唱机制造商瑞影公司,隔年却又将版权给美华伴唱公司,导致向瑞影租伴唱机的业者,因遭美华控告侵权而退租,瑞影愤而向张锦华求偿,台北地院昨判张锦华须赔90万元违约金。
判决指出,2006年7月间,张锦华先将《双人枕头》等9首台语歌版权卖给瑞影公司,隔年6月,张锦华不但重复出售这9首歌的版权,还出具声明书给美华公司,表示“未授权给其他公司制作影音产品”,害原本向瑞影租用伴唱机的业者,纷纷被美华控告侵权。
瑞影起诉求偿后,张锦华原本否认一歌两卖,事后却改口:“也许跟美华签约的授权歌曲太多,才一时忘记。”法官认定张锦华出具声明书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昨判张锦华须赔偿瑞影共90万元。
声明:中华娱乐网刊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版权归作者所有,更多同类文章敬请浏览:音乐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