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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王宇婕酬劳 前经纪人王欣怡被起诉(图)

http://www.shcaoan.com 中华娱乐网 2010-4-1

    星之国际娱乐公司前经理王欣怡,被控伪刻印章帮艺人萧瑶、王宇婕接广告,还侵吞王宇婕的演出酬劳34万余元;王欣怡否认犯罪,士林地检署调查后,昨天依侵占等罪嫌将她提起公诉。

    王欣怡(33岁)于95年4月在星之国际任职,涉嫌伪刻公司印章,以星之国际代表人名义,为萧瑶、王宇婕母女和一家知名奶粉公司签立广告合约,言明广告费75万余元。由于效果不错,奶粉公司来年要求续约,星之国际才发现被王欣怡出卖。

    士林地检署清查账册,发现王欣怡于06年3、4月间,两次为王宇婕代领共34万余元的偶像剧“爱上小男人”的演出费,但存入王宇婕账户的只有代言奶粉的广告费,没有演出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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