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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女裁定共同监护 孙志浩满足

http://www.shcaoan.com 中华娱乐网 2010-9-1

艺人贾静雯孙志浩离婚后,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今天裁定由双方共同监护。孙志浩委任律师转述说,孙家对裁定结果满足,也尊重贾静雯的亲权。

孙志浩委任律师张乃良说,尚未收到裁定书,但根据法院书记官告知,由孙志浩担任主要监护人,可将梧桐妹带往美国就读幼稚园,偶数年的暑假须将梧桐妹带回台由贾静雯照顾,奇数年贾静雯则可赴美探视梧桐妹,农历年另有7天与女儿相处的时间。

张乃良说,详细内容仍需等收到完整裁定书才能了解。他并转述,孙家得知法院裁定初步结果后,感谢法官的公正裁判,对裁定结果感到满足,也将尊重贾静雯的亲权,并呼吁双方尊重法院裁定。

张乃良表示,梧桐妹现在仍在台湾,但孙志浩有能力让梧桐妹到最好的学校就读,也愿意全额负担梧桐妹的教育费与扶养费,并预备房间让贾静雯赴美探望梧桐妹时居住,相信梧桐妹在美国可得到良好照顾。

孙志浩去年10月将梧桐妹带往美国后,贾静雯向美国加州法院诉请离婚及梧桐妹监护权,加州法院今年4月底裁定,监护权暂时由贾静雯行使。台北地院衔接加州法院裁定,在9月30日前,监护权暂由贾行使。

法院裁定理由指出,贾静雯和孙志浩7月12日协议离婚后,梧桐妹监护权部分,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函请社工人员和法官亲自访视,但梧桐妹不愿在父母前表达与双方的互动情况,法官因而参考国外离婚后子女与父母间的“最大接触原则”,及审酌孙志浩提出女儿的教学计划,裁定由双方共同监护。

法官并呼吁双方能化解对立,勿使子女在父母中作选择,使双方都能有接触子女的机会,避免子女沦为双方争夺监护权下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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