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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利涉剽窃 遭代言厂商求偿4.9亿

http://www.shcaoan.com 中华娱乐网 2010-9-14

韩国性感歌后李孝利今年真是流年不利,之前才发生专辑剽窃风波,又遭到担任代言的厂商起诉,还向她提出4.9亿韩币(约台币1134万元)的赔偿金。

据韩国媒体报导,邀请李孝利担任代言人的广告产品负责人,昨日上午表示,广告代言人在签约期间内的形象,等同于企业和产品的形象,艺人不能在合约期间,因自身违反法律而导致公司和产品形象受损,但李孝利之前公开承认新专辑大部分歌曲都是剽窃,让他们公司形象受到了不可估量的损害,因此要求李孝利进行全额赔偿。

韩国媒体指出,李孝利从去年8月18日开始担任该产品代言人,该公司一共支付7.15亿韩币(约台币1946万元)的代言费给李孝利,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在爆出李孝利专辑剽窃事件后,遭到的损失初估至少高达4.9亿韩币,之后不排除会再追加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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