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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出庭 粉丝要签名、帅法官没注意

http://www.shcaoan.com 中华娱乐网 2010-9-24

林志玲出庭 粉丝要签名、帅法官没注意

名模林志玲被要求补税及罚锾共八百一十九万元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开庭,她意外到庭旁听,引起骚动。

名模林志玲被要求补税及罚锾共八百一十九万元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开庭,法官虽然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意外到庭旁听,引起骚动。林志玲离开法院时只微笑说谢谢,全案订十月七日上午九时卅分宣判。

本案是由林志玲提起诉讼,她已委请律师、会计师出庭,合议庭因此未传讯她。昨天是最后的辩论庭,林志玲安静地坐在法庭内聆听,庭讯后有人羡慕地问审判长帅嘉宝“看到美女感觉如何?”帅法官的回答却是“没特别注意到。”

台北市国税局调查认定,林志玲从二○○三年到二○○五年的所得,分别是二百廿六万余元、一千二百九十一万余元及二千五百七十七万余元,漏报部分营利及业务所得,须补税六百八十四万多元,罚锾一百卅五万多元。

会计师、律师主张,林志玲并非领凯渥公司的薪水,她的收入属于“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扣除百分之四十五的必要开销(例如美容美发所需费用)再报税。但国税局认为林志玲受雇于凯渥公司,收入是“薪资所得”,九成九都得缴税。

昨天近中午才开庭,林志玲穿着蓝色洋装,薄施脂粉进入法庭;“志玲来了”的消息,很快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里传开,不少人慕名赶到法庭亲见美女名模,庭里庭外都很热闹,更有民众逮到机会,在庭讯后请林志玲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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