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大风唱片公司以前董事总经理陈泽杉,将蔡依林本应发的国语专辑改成英文专辑,导致唱片卖不好,向陈泽杉等人求偿近新台币6000万元,法院今天判金牌大风败诉。
金牌大风唱片公司(原EMI台湾)认为,公司与蔡依林及蔡的经纪公司签约,约定蔡3年内发行3张中文新歌专辑,但陈泽杉未经授权,将合约中蔡依林第3张专辑,由国语改成英文专辑,导致唱片公司损失。
金牌大风公司向陈泽杉等人起诉,求偿新台币6000万元,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驳回金牌大风所提之诉。全案可上诉。
金牌大风公司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对判决结果相当失望,将会继续上诉,追究陈泽杉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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