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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竟是法盲?辛巴辛有志燕窝事件为何屡被强上热搜

http://www.shcaoan.com 中华娱乐网 2020/12/3

   就在11月27日晚,网红主播辛巴(本名辛有志)在其社交平台上发出“辛有志写给广大网友的一封信”。在该封信中,辛巴承认在直播间推广销售的“茗挚”燕窝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实际为一款燕窝风味饮品,并对“燕窝事件”带起的风波深表歉意。不仅如此,辛选团队将对售出的燕窝全部召回,并主动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目前共销售57820单,销售金额1549.576万元,共需先退赔6198.304万元。与此同时,辛选会依据合同及法律规定追究品牌方的责任。

   随着燕窝事件在网络媒体上的持续发酵,本以为这次辛选团队正式的回应与道歉可以平息这场风波,毕竟这种解决方法对于消费者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风波却没有就此停息。

  “职业打假人”王海再一次站出来,提出要辛选团队提供十倍赔偿。事情进展到这一地步,小编开始怀疑人生,请问这是迷惑行为大赏吗?如果要评选年度最佳迷惑行为,必须要给王海投上一票。

   作为“公众人物”,王海应该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会引发怎样的舆论,在社交平台发表意见之前就更应该提前做好功课。这里小编直接把法律条文搬上,顺便帮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根据消保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从消费者保护法来看,辛选团队并非商品经营者,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到底的初心,还是替商品经营者承担了赔偿三倍的责任。再看食品安全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需要商品生产和经营者进行十倍赔付,辛巴既不是生产者或经营者,燕窝也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硬要辛选团队十倍赔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所以说,大家平常要多读书,多看报,切忌盲目跟风,否则打脸的时候就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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